A:資料來源:歐盟111年1月28日第L19號公報   查歐盟自104年11月1日起對自中國進口之乙醯磺胺酸鉀課徵最終反傾銷稅,嗣因歐盟國內產業提出申請,主張措施屆期後可能造成持續傾銷及國內產業再度受損,歐盟執委會爰於109年10月30日公告展開落日複查,受調查產品之歐盟稅則號列為CN code ex 2934 99 90 (TARIC code 2934999021)。   歐盟執委會嗣於111年1月28日在歐盟第L19號公報以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2/116公告落日複查結果,並自次日起對自中國進口之旨揭產品續課徵每公斤2.64至4.58歐元不等之反傾銷稅。   本案公告內容請詳歐盟公報,網址為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2R0116&from=EN。

A:資料來源:歐盟111年1月26日第C40號公報   查歐盟前自106年1月28日起對我國及中國進口之不鏽鋼管及對口熔接接頭課徵最終反傾銷稅(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17/141),現因國內產業於110年10月26日提出申請,主張該措施屆期後恐造成持續傾銷及國內產業再度受損。歐盟執委會嗣於本年1月26日公告啟動對前述反傾銷措施啟動落日複查,受調產品歐盟稅則號列包括CN codes ex 7307 23 10及ex 7307 23 90 (TARIC codes 7307 23 10 15、7307 23 10 25、7307 23 90 15及7307 23 90 25)。   本案持續或再度造成傾銷調查期間係自110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損害趨勢評估調查期間則為107年1月1日至本案審理完畢止。   本案調查時程預計自公告日起1年內完成,最長不超過15個月。   本案公告下載網址: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22XC0126(01)&from=EN。

A:資料來源:歐盟111年1月25日第L16號公報   查歐盟自104年10月29日起對自中國進口之鋼鐵管對焊配件續課反傾銷稅(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2015/1934),另歐方前尚依反規避調查結果擴大適用對前述產品實施之反傾銷措施,使裝運自我國、印尼、斯里蘭卡及菲律賓之產品亦須課稅。歐方嗣因其國內產業主張反傾銷措施屆期後恐造成持續傾銷及國內產業再度受損,爰於109年10月27日公告展開落日複查。 歐盟復於111年1月25日在第L16號公報以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2/95公告前述落日複查結果及自次日起生效之措施:   續對自中國進口之鋼鐵管對焊配件課徵58.6%反傾銷稅,受課徵產品之歐盟稅則號列為CN codes ex 7307 93 11、ex 7307 93 19 及ex 7307 99 80 (TARIC codes 7307 93 11 91、7307 93 11 93、7307 93 11 94、 7307 93 11 95、7307 93 11 99、7307 93 19 91、7307 93 19 93、7307 93 19 94、7307 93 19 95、7307 93 19 99、7307 99 80 92、7307 99 80 93、7307 99 80 94、 7307 99 80 95 及7307 99 80 98)。 續擴大適用前述反傾銷措施,對自我國裝運之產品課稅58.6% (TARIC codes 7307 93 11 91、7307 93 19 91及7307 99 80 92,TARIC additional code A999),惟以我國3家業者所生產之特定產品為例外:Chup Hsin Enterprise Co. Ltd, Kaohsiung (Taiwan) (TARIC additional code A098)、Rigid Industries Co. Ltd, Kaohsiung (Taiwan) (TARIC additional code A099) 及Niang Hong Pipe Fittings Co. Ltd, Kaohsiung (Taiwan) (TARIC additional code A100)。   本案公告下載網址: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2R0095&from=EN。

A:據媒體報導,由於全球消費者環保意識抬頭、各國政府紛紛訂定減碳目標及電動車市場需求增加,澳洲Avass Group看好沙烏地處歐、亞交界具有市場優勢,將與沙烏地合作於沙製造電動巴士及鋰電池。 Avass Group執行長Allen Saylav指出,沙烏地不久前宣布於2030年前首都利雅德30%車輛需為電動車,另該集團供應鏈包含澳洲、印度、新加坡、印尼,上述生產合作除將有助沙烏地降低碳排,亦將促進沙烏地與該等國家之雙邊貿易及技術交流。

A:資料來源:歐盟111年1月20日第C29號公報   查歐盟前自106年1月25日起對自中國進口之鋁製輪圈續課反傾銷稅(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17/109),嗣因歐盟國內產業於110年10月21日提出申請,主張該措施屆期後可能造成持續傾銷及國內產業再度受損,歐盟執委會爰於本年1月20日公告對前述措施展開落日複查,預定於12個月至15個月內完成調查,所涉產品歐盟稅號為CN codes ex 8708 70 10及ex 8708 70 50 (TARIC codes: 8708 70 10 15、8708 70 10 50、8708 70 50 15及8708 70 50 50)。   本案公告內容請詳歐盟公報,網址為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22XC0120(03)&from=EN。  

A:資料來源:歐盟111年1月19日第L12號公報   查歐盟執委會前於109年12月21日公告就中國進口之光學纖維網路線啟動反補貼調查。   經檢視相關事證,執委會認定自中國進口之光學纖維網路線獲補貼,且導致歐盟產業實質損害,並於111年1月19日公告自次日起對前述產品課徵稅率5.1%至10.3%不等之平衡稅。受課徵產品之歐盟稅則號列為CN code ex 8544 70 00 (TARIC code 8544 70 00 10)。   另鑒於歐盟曾同時對旨揭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且於上年11月19日起對該等產品課徵最終反傾銷稅,執委會依據歐盟反補貼基本規章第15(2)條規範,先對該等產品課徵調查結果中所認定之平衡稅,復課徵剩餘之反傾銷稅。該反傾銷稅稅率係以傾銷差額扣除平衡稅稅率為基礎,惟以反傾銷調查中所認定之損害消除程度(injury elimination level)為上限,俾避免雙重計算(double counting)。執委會並據此修訂上年11月19起對本案產品所課徵之反傾銷稅稅率(註:原為19.7%至44%不等,調整為14.6%至33.7%不等)。   本案詳細資料請逕自歐盟公報網站下載,網址為: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2R0072&from=EN。  

A:資料來源:歐盟111年1月18日第C25號公報   查歐盟前自106年1月21日起對自中國進口之葡萄糖酸鈉續課反傾銷稅(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17/94),嗣因歐盟國內產業於110年10月19日提出申請,主張該措施屆期後可能造成持續傾銷及國內產業再度受損,歐盟執委會爰於本年1月18日公告對前述措施展開落日複查,預定於12個月至15個月內完成調查,所涉產品歐盟稅號為CN code ex 2918 16 00 (TARIC code 2918 16 00 10)。   本案公告內容請詳歐盟公報,網址為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52022XC0118(01)&from=EN。  

A:根據法國費加洛報(Le Figaro)本(2)月3日報導,繼法國北部上法蘭西大區加萊海峽省杜夫林(Douvrin)、北省杜埃(Douai)後,北省敦克爾克(Dunkerque)將興建第3座電動車電池超級工廠。馬克洪總統表示,本次Verkor投資案將使上法蘭西大區成為塑造明日電動車及法國、歐洲自主之電池產業聚落,可望於當地創造上千個就業機會。   來自格勒諾布爾之Verkor成立於2020年,將於敦克爾克設立其第1座高效能低碳電池超級工廠,其技術與Stellantis、道達爾集團Saft及Mercedes-Benz合資公司ACC(Automotive Cells Company),或是雷諾與中資遠景集團成立的AESC Envision均有所不同(後者設立於雷諾集團之杜埃廠,該聚落命名為ElectiCity)。Verkor的高效能電池專為頂級車種或跑車所量身打造,雷諾集團已於上(2021)年夏季入股該公司,並為雷諾車款預訂10GWh產能,尤其是預計2025年於迪耶普(Dieppe)量產之Alpine電動運動休旅車。另一方面,雷諾Megane E-Tech車款則將使用南韓LG電池,R5車款則將於杜埃電池廠營運後使用遠景電池。   法國北部3座超級工廠當中,最快營運的將是德法合資之ACC超級電池廠,預計2030年前達成120GWh電池產能,Stellantis及Mercedes-Benz規劃分別於2023年末及2025年啟用法國廠及德國廠。接續是杜埃的AESC-Envision超級電池廠(前身為Nissan集團,於2018年被中國遠景集團收購),預計2025年起每年生產9GWh容量電池,並於2030前達成30GWh之目標,擴增速度將視車廠實際訂單決定。長期而言,該計畫將創造4千個工作機會,預計自2029年起每年為50萬至60萬B級轎車(Segment B)配備電池容量達30GWh。   至於Verkor則規劃先於格勒諾布爾設立先導工廠,續於敦克爾克150公頃土地建造廠房,預計2025年及2030年達成16GWh及50GWh之產能目標,並將創造1千2百個及3千個直接、間接就業機會。然而,為實現前述目標,該公司仍須募集數十億歐元資金。Verkor最初投資者包括施耐德電機(Schneider Electric)、凱捷(Capgemini)、不動產集團Idec等,後又吸引雷諾集團、化工集團阿科瑪(Arkema)、日商東海(Tokai)、瑞典EXT創投(Wallenberg家族設立)等投資人青睞,順利籌得1億歐元資金。   法媒分析,在歐洲20多個超級電池廠興建案中,法國僅有3個,並非處於競爭態勢中之絕佳位置。尤其鄰國德國擁有十餘件投資案,近幾個月更突飛猛進,主要與Volkswagen盼成為全球電動車領導者之願景有關。電池廠投資案件成長主要與電動車市場發展有關,如2021年瑞典、愛爾蘭或義大利的電動車銷售達雙倍成長。歐洲同年度純電動車銷售佔9.1%(2020年比重為5.4%),插電式油電混合車則佔8.9%,而非插電式油電混合車(銷售190萬輛),更是有史以來首次超越柴油車之銷售表現。然而,目前電動車電池大多自亞洲進口,因此歐洲車廠盼能更加掌握電池供應鏈。  

A:資料來源:歐盟111年1月17日第L10號公報   查歐盟自104年10月31日起對自中國進口之方向性電磁鋼片(矽鋼片)課徵最終反傾銷稅,嗣因歐盟國內產業提出申請,主張措施屆期後可能造成持續傾銷及國內產業再度受損,歐盟執委會爰於109年10月30日公告展開落日複查,受調查產品之歐盟稅則號列為CN codes ex 7225 11 00 (TARIC Codes 7225 11 00 11、7225 11 00 15及7225 11 00 19) 及 ex 7226 11 00 (TARIC codes 7226 11 00 12、7226 11 00 14、7226 11 00 16、7226 11 00 92、7226 11 00 94及7226 11 00 96)。   歐盟執委會嗣於本年1月17日在歐盟第L10號公報以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 (EU) 2022/58公告落日複查結果,並自次日起對自中國進口之旨揭產品課徵反傾銷稅: 倘產品係該執行規章第1.4條臚列之兩家中國業者所生產: 倘稅前之歐盟邊境淨自由價格(net free-at-Union-frontier price,意指在進入歐盟前之C.I.F價格)低於該執行規章第1.3條最低進口價格:以前述兩價格之差額計算,且課徵稅額不應多於以第1.4條之從價稅率計算結果。 倘稅前之歐盟邊境淨自由價格大於或等於該執行規章第1.3條最低進口價格:無須課稅。 倘產品非該執行規章第1.4條臚列業者所生產:課徵36.6%之從價稅。   本案公告內容請詳歐盟公報,網址為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2R0058&from=EN。

A:資料來源:歐盟110年12月22日第L458號公報   查歐盟執委會前於109年12月4日公告就中國進口之經軋製鋁箔產品啟動反補貼調查。   經檢視相關事證,執委會認定自中國進口之經軋製鋁箔產品獲補貼,且導致歐盟產業實質損害,並嗣於110年12月22日第L458號公報公告自次日起對前述產品課徵稅率8.6%至18.2%不等之平衡稅。受課徵產品之歐盟稅則號列為CN code ex 7607 11 19 (TARIC codes 7607 11 19 60及 7607 11 19 91)。   另鑒於歐盟同時對旨揭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且於110年12月8日公告對該等產品課徵最終反傾銷稅,執委會依據歐盟反補貼基本規章第15(2)條規範,先對該等產品課徵調查結果中所認定之平衡稅,復課徵剩餘之反傾銷稅。該反傾銷稅稅率係以傾銷差額扣除平衡稅稅率為基礎,惟以反傾銷調查中所認定之損害消除程度(injury elimination level)為上限,俾避免雙重計算(double counting)。執委會並據此修訂110年12月8日公告對本案產品所課徵之反傾銷稅稅率(註:自15.4%至28.5%不等,調整為6.0%至28.5%不等)。   本案詳細資料請逕自歐盟公報網站下載,網址為: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1R2287&from=EN。

A:資料來源:歐盟110年12月16日第L450號公報   查歐盟執委會前於109年10月21日公告就中國進口之鋼製風塔啟動反傾銷調查。經檢視相關事證,執委會認定自中國進口之前述產品具傾銷事實,且使歐盟產業蒙受實質損害,嗣於110年12月16日第L450號公報公告自次日起對本案產品課徵稅率7.2%至19.2%不等之最終反傾銷稅。受課徵產品歐盟稅則號列為CN codes ex 7308 20 00 (TARIC code 7308 20 00 11)、ex 7308 90 98 (TARIC code 7308 90 98 11) 及ex 8502 31 00 (TARIC codes 8502 31 00 11及8502 31 00 85)。   本案公告內容請詳歐盟公報,網址為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1R2239&from=EN。

A:依據瑞士聯邦經濟事務局(SECO)發布之最新統計資料指出,2022年1月份瑞士登記的失業人口為12萬2,268人,比上月份增加540人,失業率為2.6%;與2021年同期相比則減少4萬7,485人,減少28%。 另1月份年輕人(15-24歲)的失業人口為1萬0,400人,比上月份減少169人 (-1.6%),比2021年同期減少7,366人 (-41.5%)。 中年(50-64歲)的失業人口為3萬7,868人,比上月份增加114人 (+0.3%),比2021年同期減少9,647人 (-20.3%)。 在1月份登記的求職者為20萬6,867人,比上月份減少2,809人,比2021年同期減少5萬4,632人 (-20.9%)。 1月份有登記的職缺為5萬8,412個,增加1萬0,881個職缺。     資料來源: 瑞士聯邦經濟事務局(SECO) 日期: 2022年2月7日

A:  資料蒐集:波蘭/駐波蘭代表處經濟組 資料來源:2022.02.03   PAP, IAR, europa.eu/eurostat   波蘭總統Andrzej Duda於2月3日週四宣布,他將提交一份改變波蘭最高法院運作的法案草案。Duda總統在評論他的決定時表示,波蘭政壇「期待已久」。該法案的主要提議之一是清算最高法院的紀律分庭(the liquidation of the Supreme Court's disciplinary chamber),歐盟認為該分庭限制了司法獨立。   Duda總統表示,他提議清算最高法院的紀律分庭,並讓其法官能夠轉移到其他分庭,或者退休。Duda總統此舉旨在解決與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 ; EC)關於波蘭政府司法改革的爭端。他補充稱,該草案應該成為波蘭政府結束與歐盟執委會的爭端並解除對波蘭國家復興計畫(Poland's National Recovery Plan)的阻礙之工具。   由於法治方面的爭議,歐盟執委會尚未批准波蘭的復興計畫。根據歐盟的復甦基金(EU’s Recovery Fund),波蘭可以獲得約581億歐元,其中包括239億歐元的贈款和342億歐元的貸款。2019 年10月,歐盟執委會決定將波蘭的紀律分庭案提交給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 ; CJEU),稱其違反司法獨立,因此違反歐盟法律。歐盟法院裁定該分庭(Chamber)缺乏從政府獲得足夠的獨立性。   去年10月27日,歐洲法院每天對波蘭處以100萬歐元的罰款,直到波蘭遵守該法院7月14日的裁決要求立即中止對法官進行紀律處分的分庭。歐盟執委會1月向波蘭發出第一次要求支付罰款的呼籲,期限為2021年11月3日至2022年1月10日。執委會給華沙45天的時間來支付罰款,據路透社報導,罰款金額為約7,000萬歐元。   紀律分庭的設立是波蘭司法系統更廣泛改革的一部分,其中很大一部分受到歐盟的質疑,理由是它們使法院容易受到政治壓力的影響。

A:  資料蒐集:波蘭/駐波蘭代表處經濟組 資料來源:2022.02.03   PAP, IAR,   一項研究發現,通貨膨脹、建築用地短缺和不友好的新法規預計將成為今年波蘭公寓價格將進一步上漲的主要驅動力。   根據波蘭開發商協會的研究,2021年波蘭全國開發商售出的公寓總數創紀錄達到16.5萬套,波蘭六大城市的房價年比率上漲17%。對2022年的預測顯示房屋價格將繼續上漲,但速度將低於去年。   波蘭開發商協會在一份報告中表示,與2020年同月相比,2021年12月份可供購買的公寓總數銳減20%的大城市將面臨新公寓供給減少的問題。建築用地短缺,加上繁文縟節,預計將成為未來較大城市地區價格上漲的主要原因之一。   據波蘭開發商協會稱,與此同時,在較小的城鎮,房地產市場將蓄勢待發,儘管在通貨膨脹飆升的情況下公寓價格將繼續攀升。該報告稱,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制定新的規則來簡化將土地轉變為住宅用地的過程。   波蘭中央統計局(GUS)1月份報告稱,儘管發生了新型冠狀病毒大流行,波蘭的建築商去(2021)年完成了約234,700套新住宅,比2020年增加了6.3%。據一些房地產專家稱,波蘭仍有約200萬套住房短缺。

A:  資料蒐集:波蘭/駐波蘭代表處經濟組 資料來源:波蘭經濟發展及技術部2022.02.03新聞稿   韓國三星電子波蘭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 Poland Manufacturing)在2022-2024 年期間,打算投資提高其在Kostrzyn-Słubice經濟特區Wronki廠區的產能30%以上。為此,該公司今年打算建造一個全新的生產廠和倉庫,總面積約為4萬平方公尺。投資初期,新輔助生產線主要用於生產冰箱(主要是冰箱的門)。   本項投資的長期目標是創建一個生產冰箱和洗衣機的全新工廠。Samsung Electronic公司預計透過擴大生產空間以及對現代技術的投資,將產能從目前的每年400萬台增加到520萬台。新廠將用於生產現有和全新型號的洗衣機。與此同時,Samsung Electronic公司計劃擴建現有的冰箱工廠,增設第三條裝配線。工程預計將於2022年年中開始,並於2023年秋季結束。   根據Samsung Electronic的說法,該公司投資打算分階段實施(包括建造新工廠和擴建現有廠房),總資本支出總計為大約9億波幣。該公司並因此,於2021年 12月獲得波蘭政府提供8,600萬波幣補助,其中2,350萬波幣來自現金補助,其餘的部分是豁免在Kostrzyn-Słubice經濟特區的公司所得稅。   Samsung Electronic Poland Manufacturing於2021年12月30日收到Kostrzyn-Słubice經濟特區通知其投資補助的決定。同日,該公司還根據 2011-2030年對波蘭經濟具有重要意義的投資計畫(the Program for supporting investments of significant importance to the Polish economy for 2011-2030),簽署一項協議,承諾投資支出6.732億波幣(並宣布創造60個新工作機會)。該投資項目包括提高現有公司的產能,該公司專門生產洗衣機、冰箱及其零件。   波蘭投資區(Poland Investment Zone)創紀錄的一年: 波蘭投資區於2021年內共計通過713項投資補助,總金額達371億波幣,同時創造16,831個新工作機會。最大的投資來自:優質食品和汽車製造業。 外國投資佔總件數的28%,但其金額占投資總額的63%。創造工作機會所占比重65%。相對的,波蘭本國公司的投資件數占72%,金額占37%,創造的工作機會占35%。

A:柬埔寨在「日經復甦指數」躍升第2名 資料來源: 高棉時報(Khmer Times),2022年2月7日 編輯單位: 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根據日本財經新聞社編製的「日經復甦指數」(Nikkei Covid-19 Recovery Index)調查顯示,柬埔寨的疫情復甦指數從去年12月第22位攀升至今年1月第2名。該社表示,柬埔寨復甦指數急劇上升是由於感染率低,以及柬國政府於去年11月決定在新常態下重新開放經濟等因素促成。   柬國平均新感染病例已從去年7月的每日近1,000 例高峰值遽降至每日51例,今年僅有1 件與Covid 相關的死亡案例。柬埔寨在疫情爆發第1年的病例不到500 例,沒有死亡。但是2021年2月20日發生社區感染後,感染人數激增,所幸柬國政府及時推動成功的疫苗接種政策,使疫情得到控制。   柬埔寨目前已經接種超過3,300萬劑疫苗,超過人口數的2倍以上。早期疫苗多數是來自中國國藥與科興。柬埔寨去年與阿斯利康(AstraZeneca)合作,啟動疫苗普及施打(第3劑)活動,現在已經與輝瑞(Pfizer)合作第2波疫苗普及施打(第4劑)活動。   柬埔寨自2021年11月中旬起,對疫苗接種完整的遊客取消隔離措施,之後未再實施限制措施。自Omicron新變種病毒出現以來,柬埔寨2月的病例雖有所增加,上周六(2/5)公布112例病例,但與其他東協國家相比仍相對偏低。以菲律賓為例,由於Omicron病例激增,1月15日病例曾增至3萬9,000多例,因此菲律賓1月排名自第45名大幅下滑至第104名。該調查指出,隨著每日病例平均值下降,菲律賓的名次將會有所提升。   該指數係對122個國家或地區的感染管理、疫苗推廣及社會流動性進行排名。指數滿分為100分,積分越高代表該國家或地區越接近復甦。柬埔寨在1月31日的指數中得78 分,排名第2位,僅次於臺灣得分最高82分。該調查指出,柬埔寨由於航班活動低迷,分數稍低,與疫前情況相比,2022年1月的國際入境人數銳減80%。  

A:編輯資料:駐胡志明市辦事處經濟組 資料來源:越南工商網報,2022年2月7日 根據越南工商部統計資料,越南2021年電腦、電子產品及零組件出口金額510億美元,年增14.4%;手機及零組件出口金額達575億4,000萬美元,年增12.4%。其中,出口至中國達151億8,000萬美元,年增23%,出口至美國96億,9,000萬美元,年增10.3%,出口至歐盟地區(27個國家)78億9,000萬美元,年減9.1%。 南韓Samsung集團越南公司仍居越南電子產品及手機最大之出口供應商,雖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但該產業仍穩定發展,帶動出口金額持續成長。2021年Samsung集團越南公司營收高達742億美元,年增14%,出口金額達655億美元,年增16%,表現亮眼。 為提高長期研發能力,目前Samsung集團正在河內設立研發中心,投資金額達2億2,000萬美元,預計2022年底完工,聚焦研究新科技包括人工智慧(AI)、大數據(Big Data)及物聯網(IoT)等領域。 越南工商部戰略研究院Le Huy Khoi博士日前預測,2022年全球經濟逐漸恢復將帶動越南手機及零組件出口持續成長,預估全球GDP倘成長1%,越南貨品出口將成長5%。因此,倘主要已開發國家之平均GDP成長達4%,預估越南貨品出口成長將可達到16%至20%。 越南工商部表示,為達成2022年出口成長目標,越南手機及零組件出口需加強拓展國外市場,積極利用多個自貿協定之優惠,主動因應外國貿易救濟措施,並繼續協助Samsung集團越南公司加工製造活動,與Samsung集團配合建立越南本土完整供應鏈。 越南經濟專家另表示,越南手機及零組件出口持續成長將係2022年越南經濟復甦之亮點,可望協助越南達成經濟成長目標。  

A:馬來西亞衛生部長凱里表示,繼2月6日新增10,089件新冠確診病例後,馬國已全面進入新冠變種病毒Omicron感染潮。估計馬國將在不久後達到單日新增1,5000件新冠確診病例。渠呼籲還未接種加強針的年長者儘速採取行動,如今還有100萬名年長者尚未接種加強針。馬國民眾亦須持續遵守公共健康與社會防疫措施。   另一方面,馬國衛生總監諾希山表示,自去(2021)年8月31日至今(2022)年3月30日期間,馬國的單日新增病例將呈「U」形反彈。若全國新冠基本傳染數為1.2,3月底將日增2萬2,000件病例;若基本傳染數增至1.6,單日新增病例將在2月底達3萬件,較馬國於去年7、8月的高峰時期更高。   截至2月6日止,馬國累計291萬4,220件新冠確診病例。 馬國疫情近日開始惡化,過去有5天的單日確診病例皆超過5,500件。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A:根據2022年米爾肯研究所(Milken Institute)頃發布「全球機會指數」(Global Opportunity Index,簡稱GIO)顯示,馬來西亞被評為最具吸引外資潛力的國家,在東南亞新興市場排名第一。根據前述指數,馬國於2021年吸引來自製造業和服務業逾2,200億馬幣(約524.62億美元)的投資額。   馬國國際貿易暨工業部(MITI)部長阿茲敏(Mohamed Azmin) 認為,馬國吸引外資能力獲該研究所評為東南亞第一,顯示其改革政策受肯定,證明馬國政府在制定合理政策、高效持續推動國內改革方面的決心、承諾和主動性。前述承諾最終提升馬國作為首選投資目的地的地位,無疑顯示外國投資人對馬國靈活的商業生態系統和充滿活力的經濟充滿信心。   前述報告指出,馬國能夠獲得最高評分,是因為在所有類別中的表現,分別是經濟表現強勁和提供高素質勞動,並與全球經濟緊密融合。   為確保馬國成為最具吸引力的外資企業投資目的地,馬國貿工部將繼續致力於積極尋找機會,特別是在新增長領域,促進與業界在提升技能和再培訓方面的更大合作,並吸引更多的策略投資。上述措施將引領馬國提升創新能力、創造就業機會和全球競爭力。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A:馬來西亞能源委員會宣布,馬國政府已於 2022 年1 月26 日決定維持國家能源公司(TNB)第3監管期 (RP3) 的「獎勵式管理」(IBR)法規。因此,自 2022 年2月 1 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西馬半島的平均電價將維持於每千瓦特(kWh)39.45馬分,以紓解民困。   馬國政府亦決定在自動燃料成本轉嫁機制(ICPT)下推遲調整電價,並暫時維持西馬半島每千瓦特2馬分的回扣。隨著第3監管期及自動燃料成本轉嫁機制的推遲實施決定,西馬半島家用用戶的電費將不會增加。   基於原料及供電成本漲價,馬國政府將於2022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對非家用用戶如商業與工業等,徵收每千瓦小時3.7馬分的附加費。自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隨著每公噸煤炭價格暴漲至200美元,導致原料及電供成本飆升至16.7億馬幣(約3.98億美元);因此馬國政府每隔6個月重新檢討成本轉嫁機制(ICPT),自2月1日生效至6月30日。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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