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沙烏地民航總局(General Authority of Civil Aviation, GACA)公佈,沙烏地自5月31日起復飛國內航班,截至6月30日,國內航班飛航班次達9,558次,搭乘人數達75萬6,644人次。   GACA將持續與沙烏地健康部(Ministry of Health)及相關政府機關合作,確保所有乘客飛行安全及健康情況。   沙烏地媒體Arab News指出,疫情期間搭乘國內航班須特別留意下列事項:(1)乘客至少須在起飛前2小時抵達機場,以進行所有必要檢查;(2)不接受紙本登機證,乘客必須將相關資料儲存在手機裡;(3)機場內部有值勤人員,隨時要求旅客保持安全距離。

A:印度媒體於本(7)月3日報導,印度以維護國家安全及保護隱私權為由,於本(2020)年6月29日起禁止59項手機應用程式APP之服務及使用,其中大部分係中國大陸產品。對此,中國大陸商務部發言人高峰表示,印方給予歧視性待遇已違反WTO規定,並強調中方未曾禁止任何印度商品及服務;此外,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亦表示,中方正密切注意本案發展,同時提醒印度有責任保障中國大陸在內的所有外國企業及投資人之合法權益,中方亦要求其企業需遵守國際及經營在地國內法規。 北京政府智庫的經濟學家指出,APP等高科技服務中資企業之FDI係以合法投資進入印度市場,投資前亦獲印度招商引資的高度歡迎,現印度在未採取任何法律程序或事先對業者提出警告的情況下,突然決定禁止投資人之APP運作,此舉顯有違反WTO之規定。 印度外交部發言人Anurag Srivastava則回應,印度國內所有的軟體及網路應用程式公司,包括涉及資訊安全及隱私者,皆須遵守印度國內相關法規。印度積極吸引外資並提供經商友善環境,外資亦須遵守印度國內法。此外,印度德里JNU大學經濟系教授Biswajit Dhar指出,中方在向WTO提起控訴立場上仍薄弱,首先該等APP在印度未受智慧財產權之保護,中資企業可主張APP係其投資之資產,惟印中尚未簽署投資保障協定,又投資爭端(ISDS)亦不屬於WTO規範,除非印度加入RCEP以接受投資章節ISDS規範。 此外,企業顧問公司Roland Berger的分析師指出,由於中國大陸網路企業的海外市場地位極為依賴用戶數及線上流量,印度擁有全球第2大人口之市場,以中國大陸的手機應用程式TikTok為例,印度即佔其6.11億總用戶數近30%之多,中國大陸APP業者勢必受負面影響。此外,科技研究公司Counterpoint分析指出,由於中國大陸智慧型手機在印度市佔率高達逾50%,該等手機多內建搭載中方APP,亦將遭受衝擊。

A:印度媒體於本(7)月3日報導,印度以維護國家安全及保護隱私權為由,於本(2020)年6月29日起禁止59項手機應用程式APP之服務及使用,其中大部分係中國大陸產品。對此,中國大陸商務部發言人高峰表示,印方給予歧視性待遇已違反WTO規定,並強調中方未曾禁止任何印度商品及服務;此外,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亦表示,中方正密切注意本案發展,同時提醒印度有責任保障中國大陸在內的所有外國企業及投資人之合法權益,中方亦要求其企業需遵守國際及經營在地國內法規。 北京政府智庫的經濟學家指出,APP等高科技服務中資企業之FDI係以合法投資進入印度市場,投資前亦獲印度招商引資的高度歡迎,現印度在未採取任何法律程序或事先對業者提出警告的情況下,突然決定禁止投資人之APP運作,此舉顯有違反WTO之規定。 印度外交部發言人Anurag Srivastava則回應,印度國內所有的軟體及網路應用程式公司,包括涉及資訊安全及隱私者,皆須遵守印度國內相關法規。印度積極吸引外資並提供經商友善環境,外資亦須遵守印度國內法。此外,印度德里JNU大學經濟系教授Biswajit Dhar指出,中方在向WTO提起控訴立場上仍薄弱,首先該等APP在印度未受智慧財產權之保護,中資企業可主張APP係其投資之資產,惟印中尚未簽署投資保障協定,又投資爭端(ISDS)亦不屬於WTO規範,除非印度加入RCEP以接受投資章節ISDS規範。 此外,企業顧問公司Roland Berger的分析師指出,由於中國大陸網路企業的海外市場地位極為依賴用戶數及線上流量,印度擁有全球第2大人口之市場,以中國大陸的手機應用程式TikTok為例,印度即佔其6.11億總用戶數近30%之多,中國大陸APP業者勢必受負面影響。此外,科技研究公司Counterpoint分析指出,由於中國大陸智慧型手機在印度市佔率高達逾50%,該等手機多內建搭載中方APP,亦將遭受衝擊。

A: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本(7)月1日就「Amit Shukla vs UOI&Ors」之公益訴訟(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System )做出判決,該院分庭審判長DN Patel及審判法官Hari Shankar於判決書指出,依據2011年商品包裝法第6條及第10條規定,強制要求電商業者於平台銷售商品須標示產品原產地及製造商名址。 上述判決書已由高等法院通知中央政府(商工部、消費者部等)須強制規範Amazon、Flipkart、Snapdeal、Ajio、Nykaa及 Decathlon等電商平台業者標示所有銷售商品之產地及製造商資訊,使消費者有知道自網站平臺選購產品來源及製造地之權利。 上述請願案係以印度公益訴訟制度提出,該制度任何人均有權利向法院表達意見、維護個人以至大眾權益。由於上述判決具有強制性。此間媒體亦報導,Flipkart、Amazon等電商平台於判決前亦曾與印度商工部之產業暨國內貿易促進局(DPIIT)會商,允確實遵守上述法規,將針對所有於平台上銷售之商品明確標示原產地資訊,惟需4至5個月的作業時間方可完成。此外,業者亦反映,更改現有產品標示對於平台上的個別銷售商而言,甚為繁瑣的作業及增加產品銷售成本。

A: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本(7)月1日就「Amit Shukla vs UOI&Ors」之公益訴訟(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System )做出判決,該院分庭審判長DN Patel及審判法官Hari Shankar於判決書指出,依據2011年商品包裝法第6條及第10條規定,強制要求電商業者於平台銷售商品須標示產品原產地及製造商名址。 上述判決書已由高等法院通知中央政府(商工部、消費者部等)須強制規範Amazon、Flipkart、Snapdeal、Ajio、Nykaa及 Decathlon等電商平台業者標示所有銷售商品之產地及製造商資訊,使消費者有知道自網站平臺選購產品來源及製造地之權利。 上述請願案係以印度公益訴訟制度提出,該制度任何人均有權利向法院表達意見、維護個人以至大眾權益。由於上述判決具有強制性。此間媒體亦報導,Flipkart、Amazon等電商平台於判決前亦曾與印度商工部之產業暨國內貿易促進局(DPIIT)會商,允確實遵守上述法規,將針對所有於平台上銷售之商品明確標示原產地資訊,惟需4至5個月的作業時間方可完成。此外,業者亦反映,更改現有產品標示對於平台上的個別銷售商而言,甚為繁瑣的作業及增加產品銷售成本。

A:據印度媒體Economic Times於6月30日報導,印度商工部為降低對進口依賴,研議擴大進口產品適用進口許可之範圍,尤其中國大陸在印度具高市占率之產品,例如鋼、鋁、鞋類、馬鈴薯、橘子、鋰離子電池、抗生素、石化產品、汽車及手機零組件、玩具、運動產品、電視機、太陽能設備、電子零組件、積體電路、薰香、棕櫚油、空調及其零組件、電視機等,採取進口許可制。據商工部國際貿易局(DGFT)透露,可能以空調、電視機及零組件為優先實施對象。該新進口管制,據悉隨著印中邊境緊張情勢,亦有擴大實施產品範圍。 除規劃上述進口許口新措施外,印度政府亦考慮調升進口關稅、訂定產品檢驗標準及規範、限制特定產品由特定港口進行通關查驗等措施。商工部官員亦指出,調升關稅係全面性之措施,進口許可制則可於審查時針對特定國家產品,限制產品由特定港口入境,有利海關進行查驗及避免港口因查驗比例過高影響通關作業之情形。 此外,印度Mahindra & Mahindra公司總經理Pawan Goenka等工商領袖亦向印度商工部長Piyush Goyal共同建議,以調高關稅等措施,限制國外產品進口,以協助國內產業發展。惟跨國企業Panasonic印度公司總經理Manish Sharma等則建請政府應瞭解現況,以印度700萬台空調之市場為例,約3成進口,其餘約7成則是在印度國內組裝完成,在地組裝的關鍵零組件,例如空調壓縮機有90%係自中國大陸及泰國進口;電視機則因印度調高零組件之進口關稅,南韓三星等企業為降低成本而將生產線移往ASEAN的越南等,並利用印度與ASEAN之FTA,以優惠關稅自越南出口至印度。

A:據印度媒體Economic Times於6月30日報導,印度商工部為降低對進口依賴,研議擴大進口產品適用進口許可之範圍,尤其中國大陸在印度具高市占率之產品,例如鋼、鋁、鞋類、馬鈴薯、橘子、鋰離子電池、抗生素、石化產品、汽車及手機零組件、玩具、運動產品、電視機、太陽能設備、電子零組件、積體電路、薰香、棕櫚油、空調及其零組件、電視機等,採取進口許可制。據商工部國際貿易局(DGFT)透露,可能以空調、電視機及零組件為優先實施對象。該新進口管制,據悉隨著印中邊境緊張情勢,亦有擴大實施產品範圍。 除規劃上述進口許口新措施外,印度政府亦考慮調升進口關稅、訂定產品檢驗標準及規範、限制特定產品由特定港口進行通關查驗等措施。商工部官員亦指出,調升關稅係全面性之措施,進口許可制則可於審查時針對特定國家產品,限制產品由特定港口入境,有利海關進行查驗及避免港口因查驗比例過高影響通關作業之情形。 此外,印度Mahindra & Mahindra公司總經理Pawan Goenka等工商領袖亦向印度商工部長Piyush Goyal共同建議,以調高關稅等措施,限制國外產品進口,以協助國內產業發展。惟跨國企業Panasonic印度公司總經理Manish Sharma等則建請政府應瞭解現況,以印度700萬台空調之市場為例,約3成進口,其餘約7成則是在印度國內組裝完成,在地組裝的關鍵零組件,例如空調壓縮機有90%係自中國大陸及泰國進口;電視機則因印度調高零組件之進口關稅,南韓三星等企業為降低成本而將生產線移往ASEAN的越南等,並利用印度與ASEAN之FTA,以優惠關稅自越南出口至印度。

A:印度電力部長R K Singh本(6)月26日向印度媒體Financial Express表示,為降低進口太陽能面板對國內產業之影響,印度新興暨再生能源部已研議在現行防衛措施稅於本(2020)年7月31日屆期後,調高進口關稅至20%-25%,未來則逐步調升至40%,並對太陽能電池課徵15%進口關稅。上述調高關稅建議,係為扶植印度國內太陽能產業發展。惟依據印度的「2005年經濟特區法(2005 SEZ Act)」,目前在SEZ內太陽能電池及模組產能分別占全國63%及43%的印度本土製造商,若太陽面板及電池之零組件需課徵進口關稅,則將增加其生產成本。 印度商工部統計數據顯示,印度政府於2018年7月起對自全球進口之太陽能電池課徵防衛措施稅後,整體進口數量逐年下降,惟中國大陸仍然是印度的最大進口來源國。在2019-20財政年度前9個月(2019年4月至12月),印度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太陽能電池及面板金額為12億美元,但同期印度在太陽能設備的整體進口額為15億美元,中國大陸產品市占率仍居高不下;此外,印度在同期自越南及泰國的太陽能設備進口額分別為1.272億及1.104億美元,較2017-18財政年度大幅高出842%及1,352%,顯示課徵防衛措施稅對進口影響並不顯著。 若以2017-18財政年度至2019-20財政年度前9個月來看,印度在太陽能之設備進口減少60.2%,其中自中國大陸進口減少65.5%。目前印度國內太陽能面板及電池產能分別為11GW及3GW,但受限於電價及品質,使用率僅約50%。此外,印度國內生產與中國大陸生產到岸成本價(landed cost)差距已縮減至每瓦1.5%之間。

A:印度電力部長R K Singh本(6)月26日向印度媒體Financial Express表示,為降低進口太陽能面板對國內產業之影響,印度新興暨再生能源部已研議在現行防衛措施稅於本(2020)年7月31日屆期後,調高進口關稅至20%-25%,未來則逐步調升至40%,並對太陽能電池課徵15%進口關稅。上述調高關稅建議,係為扶植印度國內太陽能產業發展。惟依據印度的「2005年經濟特區法(2005 SEZ Act)」,目前在SEZ內太陽能電池及模組產能分別占全國63%及43%的印度本土製造商,若太陽面板及電池之零組件需課徵進口關稅,則將增加其生產成本。 印度商工部統計數據顯示,印度政府於2018年7月起對自全球進口之太陽能電池課徵防衛措施稅後,整體進口數量逐年下降,惟中國大陸仍然是印度的最大進口來源國。在2019-20財政年度前9個月(2019年4月至12月),印度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太陽能電池及面板金額為12億美元,但同期印度在太陽能設備的整體進口額為15億美元,中國大陸產品市占率仍居高不下;此外,印度在同期自越南及泰國的太陽能設備進口額分別為1.272億及1.104億美元,較2017-18財政年度大幅高出842%及1,352%,顯示課徵防衛措施稅對進口影響並不顯著。 若以2017-18財政年度至2019-20財政年度前9個月來看,印度在太陽能之設備進口減少60.2%,其中自中國大陸進口減少65.5%。目前印度國內太陽能面板及電池產能分別為11GW及3GW,但受限於電價及品質,使用率僅約50%。此外,印度國內生產與中國大陸生產到岸成本價(landed cost)差距已縮減至每瓦1.5%之間。

A:據印度媒體Financial Express報導,印中邊境衝突不斷,使印度對由中國大陸所主導的RCEP產生更多疑慮,印度此間智庫人士認為,此使RCEP談判國盼印度重返談判之期待更加渺茫。 據悉在6月26日舉行之RCEP線上貿易部長會議,討論印度2019年11月退出談判後,分別於本年2月及4月曾兩度提出解決印方關切之套案,並邀請印度重返談判,其中日本、澳洲、紐西蘭更積極爭取,惟印方仍給予婉拒。據稱係因中國大陸對印度關切議題展現之彈性,並不足以使印度重返談判。 在當初退出及現在考慮重返RCEP談判,誠如印度商工部長Piyush Goyal曾表示,為避免國內產業受進口國產品之損害,印度仍盼在RCEP架構下自主啟動的貿易救濟機制(auto-trigger mechanism)能擴大產品涵蓋之範圍,並對享有貿易優惠產品需符合更嚴格之原產地認定規定,該兩個貨品貿易議題者係印度於談判中已表達堅定立場。此外,印度國內產業及中小企業對印度加入RCEP,對中國大陸傾銷的低價、次級產品之損害,仍有所顧慮。 迄今中國大陸仍不願在原產地規則展現彈性,印方堅持需以嚴格原產地規則及貿易救濟措施,印度於「2020-2021年度預算書」之貿易政策,特提出原產地管理及貿易救濟制度。此外,印度為國內產業之調整,在RCEP關稅自由化期程,盼中方同意進口產品的降稅期程有20年至25年過渡期。自由化涵蓋進口貨品方面,自中國大陸進口產品以80%為上限,低於紐西蘭與澳洲的86%及東協國家、日本與南韓的90%。 印度除上述顧慮外,仍盼降低與RCEP各成員國間總計1,105億美元的貿易赤字,例如要求將產品降稅期之起始基準年自2014年延遲至2019年,以及提出服務業貿易專業人士開放,使印度專業人士可自由移動提供服務,提升服務業出口貿易,以期改善目前鉅額之貿易逆差。

A:據印度媒體Financial Express報導,印中邊境衝突不斷,使印度對由中國大陸所主導的RCEP產生更多疑慮,印度此間智庫人士認為,此使RCEP談判國盼印度重返談判之期待更加渺茫。 據悉在6月26日舉行之RCEP線上貿易部長會議,討論印度2019年11月退出談判後,分別於本年2月及4月曾兩度提出解決印方關切之套案,並邀請印度重返談判,其中日本、澳洲、紐西蘭更積極爭取,惟印方仍給予婉拒。據稱係因中國大陸對印度關切議題展現之彈性,並不足以使印度重返談判。 在當初退出及現在考慮重返RCEP談判,誠如印度商工部長Piyush Goyal曾表示,為避免國內產業受進口國產品之損害,印度仍盼在RCEP架構下自主啟動的貿易救濟機制(auto-trigger mechanism)能擴大產品涵蓋之範圍,並對享有貿易優惠產品需符合更嚴格之原產地認定規定,該兩個貨品貿易議題者係印度於談判中已表達堅定立場。此外,印度國內產業及中小企業對印度加入RCEP,對中國大陸傾銷的低價、次級產品之損害,仍有所顧慮。 迄今中國大陸仍不願在原產地規則展現彈性,印方堅持需以嚴格原產地規則及貿易救濟措施,印度於「2020-2021年度預算書」之貿易政策,特提出原產地管理及貿易救濟制度。此外,印度為國內產業之調整,在RCEP關稅自由化期程,盼中方同意進口產品的降稅期程有20年至25年過渡期。自由化涵蓋進口貨品方面,自中國大陸進口產品以80%為上限,低於紐西蘭與澳洲的86%及東協國家、日本與南韓的90%。 印度除上述顧慮外,仍盼降低與RCEP各成員國間總計1,105億美元的貿易赤字,例如要求將產品降稅期之起始基準年自2014年延遲至2019年,以及提出服務業貿易專業人士開放,使印度專業人士可自由移動提供服務,提升服務業出口貿易,以期改善目前鉅額之貿易逆差。

A:印度政府於2016年成立一站式全國政府採購之電子市集(Government e-Marketplace,以下簡稱GeM),該平台由印度商工部負責管理運作,旨在促進中央及地方機關、組織及公營事業於線上採購一般產品及服務,該平台並提供電子競標及拍賣服務,以利政府單位以最適價格取得所需產品或服務。目前有超過150萬項產品及約2萬項服務於GeM展示銷售,參與採購的政府採購單位則超過4萬個。 由於印度政府持續推動「在印度製造政策(Make in India)」並展開「自給自足經濟計畫(Atma Nirbhar Bharat, 意為self-reliant)」,為促進國內企業尤其是中小及微型企業(MSME)製造的產品銷售以推動產業發展及擴大內需,印度政府強制規定業者於GeM登錄其產品或服務之原產地資訊,以利政府區別並選購在地產品。 根據上述強制規定,GeM可顯示業者提供的原產地及國內自製率等資訊,政府採購單位可使用GeM提供的在印度製造篩選器(Make in India Filter),搜尋不同國內自製率之產品,甚至可僅選購國內自製率達50%以上的產品,藉以支持在地製造。 印度政府鼓勵國內小型製造及銷售商加入使用GeM,該平台具備交易透明化、便捷化、採購成本效益化等優點,此外,政府值此Covid-19疫情期間常急需特定產品及服務,該平台可迅速提供媒合並完成交易。

A:印度政府於2016年成立一站式全國政府採購之電子市集(Government e-Marketplace,以下簡稱GeM),該平台由印度商工部負責管理運作,旨在促進中央及地方機關、組織及公營事業於線上採購一般產品及服務,該平台並提供電子競標及拍賣服務,以利政府單位以最適價格取得所需產品或服務。目前有超過150萬項產品及約2萬項服務於GeM展示銷售,參與採購的政府採購單位則超過4萬個。 由於印度政府持續推動「在印度製造政策(Make in India)」並展開「自給自足經濟計畫(Atma Nirbhar Bharat, 意為self-reliant)」,為促進國內企業尤其是中小及微型企業(MSME)製造的產品銷售以推動產業發展及擴大內需,印度政府強制規定業者於GeM登錄其產品或服務之原產地資訊,以利政府區別並選購在地產品。 根據上述強制規定,GeM可顯示業者提供的原產地及國內自製率等資訊,政府採購單位可使用GeM提供的在印度製造篩選器(Make in India Filter),搜尋不同國內自製率之產品,甚至可僅選購國內自製率達50%以上的產品,藉以支持在地製造。 印度政府鼓勵國內小型製造及銷售商加入使用GeM,該平台具備交易透明化、便捷化、採購成本效益化等優點,此外,政府值此Covid-19疫情期間常急需特定產品及服務,該平台可迅速提供媒合並完成交易。

A:據印媒The Economic Times本(6)月25日報導,印度全國海關之通關放行資訊系統出現「全國警示」(National Alert),要求於海、空港關務查緝人員就所有自中國大陸進口產品進行100%邊境查驗。該逐批實地查驗措施係自本月22日凌晨起實施,已造成Nhava Sheva、Mumbai、Kolkata、Chennai等重要貨運海港及空港之通關作業嚴重延宕,其中Chennai港係第一個對陸貨進行逐批實地查驗之港口。 以往被認證為優質企業(AEO)自中國大陸進口可獲免驗放行通關,惟印度海關認為係以「全國警示」提高風險等級,即在執行逐批查驗措施時,已接獲放行前之情資,爰AEO輸入亦需進行實地查驗。此外,印度海關則表示,等待查驗之貨物,仍以製造用原物料及零組件優先,儘速放行,使對國內供應鏈生產作業影響降至最低。 印度海關查驗比例係基於風險評估或接獲情資,酌予提高高風險貨品之查驗比例,惟印度官方尚未公布逐批查驗之自中國大陸進口品項,使執法海關人員可針對所有品項進行查驗。在通關文件方面,除進口報關單、發票、貨品價值申報表等文件外,印度海關得要求出具額外之證明文件,在疫情嚴峻缺乏人力之際,又實施逐批實地查驗,可能增加通關放行時間,影響廠商供貨或生產效率與成本。。 此外,中國大陸係印度最大進口來源,印度在2019-20財政年度的前11個月(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自中國大陸進口金額約624億美元,前一年度同期進口額則為703億美元,預估本次受嚴重影響主要為自Chennai、Visakhapatnam、Kolkata港口進口之電子、手機、化學等產品等,及以空運進口之電信、醫材等產品。

A:據印媒The Economic Times本(6)月25日報導,印度全國海關之通關放行資訊系統出現「全國警示」(National Alert),要求於海、空港關務查緝人員就所有自中國大陸進口產品進行100%邊境查驗。該逐批實地查驗措施係自本月22日凌晨起實施,已造成Nhava Sheva、Mumbai、Kolkata、Chennai等重要貨運海港及空港之通關作業嚴重延宕,其中Chennai港係第一個對陸貨進行逐批實地查驗之港口。 以往被認證為優質企業(AEO)自中國大陸進口可獲免驗放行通關,惟印度海關認為係以「全國警示」提高風險等級,即在執行逐批查驗措施時,已接獲放行前之情資,爰AEO輸入亦需進行實地查驗。此外,印度海關則表示,等待查驗之貨物,仍以製造用原物料及零組件優先,儘速放行,使對國內供應鏈生產作業影響降至最低。 印度海關查驗比例係基於風險評估或接獲情資,酌予提高高風險貨品之查驗比例,惟印度官方尚未公布逐批查驗之自中國大陸進口品項,使執法海關人員可針對所有品項進行查驗。在通關文件方面,除進口報關單、發票、貨品價值申報表等文件外,印度海關得要求出具額外之證明文件,在疫情嚴峻缺乏人力之際,又實施逐批實地查驗,可能增加通關放行時間,影響廠商供貨或生產效率與成本。。 此外,中國大陸係印度最大進口來源,印度在2019-20財政年度的前11個月(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自中國大陸進口金額約624億美元,前一年度同期進口額則為703億美元,預估本次受嚴重影響主要為自Chennai、Visakhapatnam、Kolkata港口進口之電子、手機、化學等產品等,及以空運進口之電信、醫材等產品。

A:根據丹麥經融媒體於7月7日報導, 丹麥統計局的數據指出,丹麥之工業生產於五月份下降了3.0%。該指數目前處於自2017年9月以來之最低水平。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與 2020年3月至5月期間相比,工業總產值下降了4.3%。毫無疑問,工業生產受到新冠狀肺炎之影響。   然而,丹麥統計局指出,在丹麥有60%左右的丹麥工業產品銷往國外,我們可能必須在夏季過後為工業生產的持續下降做好準備。     丹麥商總之經濟學家托爾·斯特雷默(Tore Stramer)表示,因此,在未來幾個月工業生產也將受出口市場嚴重縮減之打擊而大幅下滑。   丹麥統計局指出在新冠狀肺炎危機初期, 丹麥部分行業關閉,造成第一波訂單減少。 但是從那以後產量仍持續減少 。今年4月份,工業生產下降了5.2%。 製藥生產是造成總產量下降至5.3%的主因。   丹麥工總之首席經濟學家AllanSørensen表示,出口訂單量處於十年來的最低水平,根據丹麥工總的估計,到2020年出口可能下降13%,相當於出口將損失1700億丹麥克朗。預計丹麥的出口在2020年將出現嚴重下滑。

A:根據丹麥經融媒體於7月7日報導, 丹麥統計局的數據指出,丹麥之工業生產於五月份下降了3.0%。該指數目前處於自2017年9月以來之最低水平。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與 2020年3月至5月期間相比,工業總產值下降了4.3%。毫無疑問,工業生產受到新冠狀肺炎之影響。   然而,丹麥統計局指出,在丹麥有60%左右的丹麥工業產品銷往國外,我們可能必須在夏季過後為工業生產的持續下降做好準備。     丹麥商總之經濟學家托爾·斯特雷默(Tore Stramer)表示,因此,在未來幾個月工業生產也將受出口市場嚴重縮減之打擊而大幅下滑。   丹麥統計局指出在新冠狀肺炎危機初期, 丹麥部分行業關閉,造成第一波訂單減少。 但是從那以後產量仍持續減少 。今年4月份,工業生產下降了5.2%。 製藥生產是造成總產量下降至5.3%的主因。   丹麥工總之首席經濟學家AllanSørensen表示,出口訂單量處於十年來的最低水平,根據丹麥工總的估計,到2020年出口可能下降13%,相當於出口將損失1700億丹麥克朗。預計丹麥的出口在2020年將出現嚴重下滑。

A:根據丹麥經融媒體於7月6日報導,  乳業集團Arla和世界知名的星巴克在即飲冰咖啡加牛奶方面的合作在過去十年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2019年,此系列在埃斯比約的Arla工廠所生產的星巴克咖啡即飲冰咖啡銷售額每年以兩位數的速度成長。去年在歐洲,中東和非洲的超級市場和零售店,其銷售額接近1.44億丹麥克朗,這是2010年步入即飲冰咖啡銷售的18倍,為Arla Foods在全球之銷售成長17% 。 幾年前,雙方進行了為期21年的合作,因此Arla仍將持續生產此即飲冰咖啡飲品及營銷歐洲,中東和非洲市場。   Arla集團執行董事HanneSøndergaard說: “當我們成為歐洲,中東和非洲領先的乳基飲料產品供應商時, 即飲冰咖啡系列的飲品銷售持續迅速地成長, 這也顯示消費者對飲料的良好口味和質量表示歡迎與肯定, 這些都代表著我們達到了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以及顯示出此產品的巨大潛力。我們希望在既有的成功基礎上繼續前進。Arla 計劃將在擴張在多個新市場中推出此類產品。

A:根據丹麥經融媒體於7月6日報導,  乳業集團Arla和世界知名的星巴克在即飲冰咖啡加牛奶方面的合作在過去十年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2019年,此系列在埃斯比約的Arla工廠所生產的星巴克咖啡即飲冰咖啡銷售額每年以兩位數的速度成長。去年在歐洲,中東和非洲的超級市場和零售店,其銷售額接近1.44億丹麥克朗,這是2010年步入即飲冰咖啡銷售的18倍,為Arla Foods在全球之銷售成長17% 。 幾年前,雙方進行了為期21年的合作,因此Arla仍將持續生產此即飲冰咖啡飲品及營銷歐洲,中東和非洲市場。   Arla集團執行董事HanneSøndergaard說: “當我們成為歐洲,中東和非洲領先的乳基飲料產品供應商時, 即飲冰咖啡系列的飲品銷售持續迅速地成長, 這也顯示消費者對飲料的良好口味和質量表示歡迎與肯定, 這些都代表著我們達到了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以及顯示出此產品的巨大潛力。我們希望在既有的成功基礎上繼續前進。Arla 計劃將在擴張在多個新市場中推出此類產品。

A:資料翻譯整理:駐義大利代表處經濟組 據義大利安莎通訊社(Agenzia ANSA)本(109)年7月7日引述義國央行(Banca d’Italia)針對義國家庭在4月至5月間,面臨新冠肺炎病毒(Covid-19)大流行如何影響家庭經濟狀況所進行之特別調查顯示,超過一半的人口因義國政府採取各項防疫措施,致使其家庭收入出現明顯萎縮,其中尤以對自營業者之影響最為嚴重。 該報告所涉三分之一以上受調者表示,封城防疫期間在沒有其他收入的情況下,可用於支付基本家庭消費的現金流不足三個月,此情況若係為失業者或短期合約勞工,其比例則超過50%,此外,在疫情嚴峻的最初兩個月,略低於五分之一之自營者及短期合約勞工除面臨上述情況外,其家庭收入亦減少50%。 近達40%受調者則表示,因疫情衍生之經濟困境使其難以按時償付貸款,其中尤以義國中南部之比例為高。面臨給付貸款有困難之償款人中,僅有三分之一提出上訴或嘗試申請暫停抵押,在獲得消費信貸之借款人中,難以按時繳納分期付款者仍佔34%。 本年近三分之一之義國家庭將放棄渡假,並有近約30%的人口表示即使到明年夏天,亦將無法負擔渡假費用,甚至近60%之人口認為,即使疫情結束,有關旅行或電影院及餐廳等所有用於娛樂活動上之花費,都將不復疫情前之往日消費水準。 ​​​​​​​同日,歐盟執委會再次調降歐盟各國經濟成長預測,在排除爆發第二波疫情可能性的前提下,義國本年經濟由原先預測之-9.5%再下調為-11.2%,係歐盟國間經濟預測最差之表現,次為西班牙(-10.9%)及法國(-10.6%),而明(110)年則將可反彈成長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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