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馬來西亞檳城州(Penang State)首席部長曹觀友(Chow Kon Yeow)頃指出,由於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原定於本(2020)年6月開始啟動的檳城國際機場(Penang International Airport,簡稱PIA)擴建計畫可能會被延緩。 馬國機場控股公司(Malaysia Airport Holdings Bhd)刻正等待相關單位的進一步指示。   曹首席部長續稱,儘管檳城島市議會(MBPP)已核准前述擴建計畫,但因該新冠疫情仍持續肆虐,倘目前啟動該計畫,該機場將無法達到最佳效益。檳城州政府可能需從現在起的六個月至一年內就該計畫做出明確決定。該疫情尤其影響檳城國際機場的目標客運量(檳州政府原設定本年目標量為850萬人次),但因航班停飛之故,旅遊、零售和其他領域均受影響。   檳城國際機場的擴建計畫估計將耗資8億馬幣(約合1.85億美元),已於去(2019)年12月3日獲得檳城島市議會的批准,並將分四個階段實施,包括五個建築配套措施。該擴建計畫將使該機場能擴大容納量至1,200萬人次,目前的容納量為650萬人次。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A:英國金融資訊公司IHS Markit頃發布消息稱,為抑制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蔓延,馬來西亞政府於本(2020)年5月4日起實施「有條件行動管制令」(Conditional movement-control order),促使5月份馬國的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PMI)強勢回彈至45.6點,較上(4)月的31.3點最低紀錄優異,惟仍低於榮枯分界點。   根據IHS Markit公司調查報告顯示,儘管馬國5月份製造業的產出、新訂單和就業率等皆大有改善,但礙於新型冠狀病毒造成的供應鏈影響和製造廠關閉等衝擊,其製造業指標未來仍有可能下滑。該病毒全球疫情尚未消退,各國政府採取相關管制措施抑制病毒散播,導致供應鏈進一步受影響,不少工廠延長關閉期。   該報告指出,馬國製造業產量進一步減少,不過縮減的比例較4月顯著放緩,再加上全國行動管制措施條件進一步放寬,使部份關鍵廠商恢復生產,因此產量跌幅縮小。馬國製造商5月份所接獲的新訂單繼續下跌。廠商指出,本地和海外市場為抑制冠病疫情採取的措施,其影響層面相當廣泛,需求走下坡依然明顯。惟部份公司銷售量增加,客戶重新開始營業,廠商也陸續接獲新訂單。此外,5月份出口需求持續疲弱,對整體訂單造成重大衝擊,該報告指海外訂單下跌,這與主要貿易夥伴國經濟形勢欠佳有關。5月份供應受影響仍相當明顯,投入生產至交貨的時間顯著拉長,達到與4月相近水準。供應商面臨勞工短缺、運輸方面的限制,加上延長行動管制措施,這些都造成供應商的交貨時間被拉長。此外,5月份採購活動也大幅下跌,主因貨運量延遲導致存貨進一步增加,然減少的幅度較4月放緩。   展望未來,前述調查資料顯示馬國商業信心水準逐漸上升,未來產量指數可上升至3個月高位,預期需求復甦將使基本面穩健,廠商期望這能推動未來幾個月的生產量,並達到較高水準。   IHS Markit公司認為,馬國5月份PMI強勁反彈顯示該疫情造成的經濟下坡看來已出現觸底回彈跡象。儘管5月份製造業PMI持續下跌,然產量和訂單減少的程度不像4月般嚴重;鑒於馬國國內和出口市場的限制措施已逐漸放寬,倘未再有第二波的疫情,未來幾個月料出現穩定成長跡象。在邁向第三季時,馬國可望逐步復甦。惟國內生產毛額水準將長時間維持弱勢,尤其是出口需求將繼續維持疲弱走勢。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A:馬來西亞國際貿易暨工業部(MITI)部長阿茲敏(Azmin Ali)指出,馬國與新加坡政府簽署的展延「吉隆坡與新加坡高速鐵路」(High Speed Rail,簡稱隆新高鐵)協議原定於本(2020)年5月31日屆滿,惟兩國政府已同意再延長隆新高鐵計畫的暫緩期至本年底,並將繼續就該計畫進行討論以及在商業和技術方面作出修改。   新加坡交通部長許文遠先前於本年5月29日在臉書發布消息稱,馬國政府要求延長隆新高鐵計畫的暫緩期。   馬國和新加坡政府係於2018年9月5日簽署展延隆新高鐵計畫協定至2020年5月31日。馬國政府須支付1,500萬新加坡幣(約合4,565萬馬幣)予新加坡政府以作為隆新高鐵計畫的延期費用。馬國政府過去一直與馬國高鐵機構(MyHSR Corp.)在尋找縮小計畫規模的方法,諸如評估和優化路線、車站位置和商業模式。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A:波蘭衛生部設立COVID-19防疫物資採購平臺 https://platformazakupowa.pl/pn/mz   波蘭衛生部的採購平台Open Nexus是與承包商溝通透明的工具。承包商根據投標書和電子招標的要求直接提交投標書。如果您有興趣為任何標案提出報價(Offer),請先登錄一個帳戶,然後再選擇所擬參加的標案中,依式填入報價資料。投標書(proposals)列出各採購項目(subjects of requests for proposals)所需的技術參數和認證文件(certificates)。倘廠商有任何疑問,可聯繫客戶支持中心(Customer Support Center),該中心提供與報價過程、註冊或平台其他技術方面有關的所有資訊,上班時間從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點至下午5點。 電話: +48 (22) 101 02 02 電子郵件: cwk@platformazakupowa.pl   註:廠商登錄資料欄位,強制要求填入波蘭稅籍編號(NIP number), 外國廠商無NIP number者,可填入「000」(3碼數字0),以完成資料登錄。

A:依據奧媒新聞報本(109)年5月30日報導,有關歐盟執委會提出之7,500億歐元「歐洲復甦計畫」,奧國財政部長Gernot Blümel(人民黨)接受奧媒訪問時,表達對目前方案之反對,盼能重新談判,無法接受奧國對歐盟財政之貢獻額幾乎翻倍,提高至GDP之2%。 奧地利總理Sebastian Kurz亦曾表示將執委會提案視為「談判開端」,將站在對納稅人負責之立場,明確支持「貸款」形式。與人民黨聯合執政之奧地利綠黨對K總理立場提出批評,綠黨黨團總召Sigrid Maurer認為,K總理與荷蘭、丹麥及瑞典聯合提出之反對意見是不智的。

A:依據克羅埃西亞媒體本(109)年5月30日報導,依據克羅埃西亞統計局資料,克國GDP在2020年第1季較2019年同期僅成長0.4%,為2014年底來最低,預估克國經濟將在第2季大幅衰退,並連續衰退2季,克國第2季GDP將較2019年同期衰退20.5%,為2009年金融危機以來最大衰退幅度。 依據克國統計局甫發布之零售業營收數據,2020年4月克羅埃西亞零售消費較2019年同期衰退25.5%達新高,為連續第2個月衰退(3月份衰退7%),工業產值較2019年同期衰退11%,為2009年6月來之最大衰退幅度,也是連續第6個月衰退。2020年4月消費及生產之衰退主因為自3月中開始之防疫限制措施。  

A:依據斯洛維尼亞媒體Total本(109)年5月30日報導,斯國統計局公布,2020年第1季斯國GDP較2019年同期減少2.3%,衰退主因為國內消費(-3.1%)及外部需求下降。3月份新冠肺炎疫情在歐洲擴散,斯國中央銀行認為許多經濟活動尚須長時間才能恢復,斯國總體經濟分析暨發展機構(IMAD)則預估斯國經濟第2季衰退幅度將更大。 另斯國國會甫通過經濟振興第3法案,編列10億歐元:補助縮短工時至年底、針對斯國永居者發放境內旅宿券(成人200歐元,未成年者50歐元)、提供小型企業補助及貸款等財務支持等。為促進投資,斯國國會通過一緊急法案,列出約50多件重點投資案,將由相關政府單位優先核發其建造等許可文件,並組成一任務小組協調相關程序。

A:西班牙ABC日報報導,西班牙內閣委員會議(Consejo de Ministros)於5月30日通過發放「基本生活費(Ingreso Mínimo Vital,IMV)」協助西班牙80%極端貧窮之家庭;該費用可自本年6月15日起申請,儘管申請手續需時3個月,惟發放金額將自本年7月起算,並由西班牙社會保險局(Seguridad Social)負責發放,為期12個月,每月發放金額介於5歐元至1,015歐元之間,總計將有85萬戶家庭受益,總紓困金額達30億歐元。 西國多數財經專家認為,西國政府提撥30億歐元實無法解決此次疫情造成之貧窮危機,且社保基金目前已有170億歐元之赤字。西班牙財政部之技術人員工會(Sindicato de Técnicos del Ministerio de Hacienda,GESTHA)估算,倘擬解決西班牙極端貧窮問題,至少需要提撥64億500萬歐元。西班牙社會安全、融合暨移民部(Ministerio de Seguridad Social, Inclusión y Migraciones)部長José Luis Escrivá表示,倘政府此次紓困措施面臨挑戰,未來將依實際狀況調整紓困金額。 IMV申請之條件為,扣除申請家庭目前居住之住屋,擁有財產(Patrimonio)介於1萬6,614歐元至4萬3,100歐元之間,且因COVID-19疫情影響收入少於原收入50%及少於IMV發放金額者。

A:資料來源: Symsite Research 日期: 2020年6月2日   斯洛伐克財政部表示,2020年5月底斯洛伐克國家預算赤字較2019年同期增加一倍以上,達31億歐元。   2020年5月斯洛伐克預算赤字達7億1,700萬歐元,2020年初步計畫為赤字達28億歐元。   預算收入減少十分之一(稅收減少13%),支出提高15%(主要係由於流行疫情援助及社會福利)。  

A:葡萄牙經濟新聞網(ECO NEWS)報導,依據葡萄牙中央銀行公布資料,受到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葡萄牙2020年4月公債大幅增加72億8,000萬歐元,總金額達2,620億5,600萬歐元,為過去5年最大之增幅,創下歷史新高。 長期債券部份,從3月之1,469億歐元增加至4月之1,530億歐元,單月份增加61億歐元;短期債券部份,則從3月之100億歐元增加至4月之111億歐元,單月份增加10億歐元。 2019年葡萄牙公債占國內生產毛額(GDP)之比為117.7%,2020年第一季該比率已增加至120.3%。

A:西班牙能源新聞網(El Periódico de la energía)報導,由上海電氣 (Shanghai Electric)與西班牙Eland Private Equity公司合資成立之「太陽能源(Tayan Energy)」公司宣布,將於西班牙、葡萄牙及義大利推動建置1,000MW太陽能電廠,預計投資金額為7億歐元,計畫將於2021年第1季開始建置。 目前與「太陽能源(Tayan Energy)」公司在西班牙共同合作之公司為Isemaren Energy Solutions,預計將建置400MW,在葡萄牙合作公司為Inovolt,預計將建置650MW;在義大利合作公司為Limes Renewable Energy,目前雙方已簽訂合作項目為55MW,預計將額外共同開發建置330MW。

A:資料來源: Symsite Research 日期: 2020年6月2日   2020年5月斯洛伐克人首次名列捷克公司外國所有人名單榜首,根據Bisnode顧問公司的資料,俄羅斯人到目前為止占據主導地位,但目前已離開捷克市場。   過去一年中,斯洛伐克所有人的捷克公司數目達458家,緊隨斯洛伐克人之後的為俄羅斯人、烏克蘭人及德國人。  

A:緬甸國會 (Pyidaungsu Hluttaw) 於 2020 年 5 月 26 日以第 7/2020 號公告發佈工業區法。該法有 20 個章節及 75個條款,分別為:(1) 名稱與定義;(2) 立法目的;(3) 中央委員會的組成與職責;(4) 區域委員會的組成與職責;(5) 管理委員會的組成與職責;(6) 工業區的指定及公告;(7) 建立工業區;(8) 基金的設立、保管及支出;(9) 開發商之職責與權利;(10) 投資者之職責;(11) 土地使用;(12) 實施環境保護之安排;(13) 針對付款徵收所得稅;(14) 授予工業區企業之優惠;(15) 為成功運營工業區之安排;(16)工業區管理相關的爭議解決;(17) 行政處罰與上訴;(18) 禁令;(19) 罰款;(20) 其他條款。   根據第 15 條規範,在申請建設工業區時,需按照工業佔地 60%-70%、商業區 1%-5%、工業服務區 20%-25%、綠化區 9%-10% 的劃分標准進行建設。第32條允許投資者或開發商租賃土地 50 年,並可再續租兩次10年。另據第34 (b) 條的規定, 投資者或開發商在工業區或已建立之工業區內取得土地後,應在 6 個月內將項目計劃及預計時間表提交給區域委員會,並獲得其批准。若未能在預計時間表內實施項目,則每年應支付所獲得土地價值的 10%  作為罰款,否則將撤銷土地使用許可。此外,第57條規定,禁止在工業區內非法佔用土地、修建道路及其他設施,違規者將會依照第 66 條面臨不超過三年的監禁及罰款。有關緬甸工業區法的詳細內容,請參考:https://www.lincolnmyanmar.com/wp-content/uploads/2020/05/Industrial-Zone-Law..pdf (非官方英文版)。   資料來源:https://pyidaungsu.hluttaw.mm/uploads/pdf/jWsGZZ_7-2020%20Industrial%20Zone%20Law.pdf (緬文版)

A:緬甸伊洛瓦底報報導,日本國際協力組織(JICA)宣布將撥款50億日圓(約折合4,600萬美元)緊急低率貸款,以協助緬甸遭受新冠肺炎衝擊之緬甸中小企業得以持續營運。自本年2月下旬以來,緬甸逐漸面臨嚴重經濟衝擊,緬甸政府刻正草擬影響評估,以深入了解對產業之衝擊,預計於本年6月底前公布。本項貸款將可用適於流動資金及固定資產投資,並無任何比率限制,貸款年利率為5.5%還款期限介於1至5年。

A:緬甸時報報導,世界銀行5月29日批准了3.5億美元國際開發協會(IDA)貸款,以增加緬甸發電量,並協助該國於2030年達成全國電力普及率100%的國家政策目標。緬甸必須在未來5-7年內將其電力生產能力提高1倍,才能實現此一目標。緬甸目前只有約一半的家庭與國家電網相連,是東南亞獲得電力服務人口比率最低的國家。 IDA的資金將用於升級Ywama燃氣發電廠和輸電基礎設施,此貸款計畫將用於改善仰光地區消費者電力服務的。世銀貸款第一期已向緬甸政府核發了4億美元,用於實施其2014年國家電氣化計劃(NEP)的第一階段計畫,而此次為IDA第2筆針對緬甸發電提供的貸款。根據緬甸電力政策,到2021年將有55%的人口獲得電力服務,到2026年將逾75%,到2030年將達到100%。到目前為止,緬甸已有5,000多個村莊與國家電網相連,其中有7,200多個與太陽能和小型發電站相連,偏鄉地區目前共有200萬人獲得電力服務。 此外世銀同時批准了1.1億美元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貸款,該筆貸款著重於提高一線衛生工作者技能,及孕婦、新生兒及兒童的健康照護。依據世界銀行統計,自2015年來已為全國12,000初級衛生保建機構提供資金,改善服務品質,以強化緬甸衛生醫療。

A:越南政府於5月29日頒布第84/NQ-CP號有關在新冠疫情情境下生產經營紓困、加速公共投資撥款以及維持社會秩序等措施決議,其重點摘譯如次:(1) 對於向政府依主管機關之決定、契約以按年支付土地租金方式直接承租土地,且因新冠疫情而停止生產經營之企業、組織機構、家庭戶、自然人本年應繳之土地租金獲減15%;(2)透過中小型企業開發基金提供中小型企業之直接與間接貸款利率減降2%;(3)至本年底前註冊國產或組裝汽車的註冊費減免50%,延長國內製造或組裝汽車的特殊消費稅的繳納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前給付,以刺激國內消費;(4)廠商之疫情捐款可列為合理費用以扣抵營業事業所得稅;(5)自2020年3月至2020年9月底,國內航班的起降費和航管服務費可享受50%的折扣;(6)准予在越南投資經營工作之外籍專家、企管、投資者、高技術員工入境,俾利維持企業生產經營正常運作,保證符合防疫規定;嚴禁對外籍人士歧視對待;(7)延長外籍專家、企管、高技術員工之工作證,對替代不准入境者或不返回越南之外籍專家、企管、高技術員工核發新工作證。 另政府擬呈報國會、國會常務委員會研議決定:對於小型與微小型企業本年應繳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減降30%。

A:越南政府頒部第57/2020/ND-CP號議定補充、修正2016年9月1日第122/2016/ND-CP號及第125/2017/ND-CP有關貨物進出口稅表之議定。 第57/2020/ND-CP號議定規定,對汽車生產、組裝產業用來生產、組裝優先發展週邊產品,且國內未能生產之原料、物資及零件將享有零關稅之優惠。 為能享有上述優惠,企業須滿足下列條件: 汽車零配件加工、生產企業須與具有由越南工商部核發之具備生產、組裝汽車能力證明書之廠商簽署之週邊產品買賣合約; 具有在越南之企業生產、組裝基地及基地內機械設備之所有權或使用權;企業生產、組裝企業自行生產汽車零配件須持有汽車生產、組裝能力之證明書。 倘產品僅經使用簡單設備如板手、螺栓、螺母、鉚釘等簡單加工,並不經任何加工、生產過程來完善產品,不可適用稅率優惠政策。 進口之原物料及零件須屬於越南國內未能生產,且由企業直接進口或 委託進口(entrusted import) 或授權進口(authorized import)。根據計畫投資部頒布之越南國內已能生產之原物料、半成品之清單以確定越南國內未能生產之清單。 符合上述規定及上述議定規定之廠商在申核優惠期間可享有上述原物料、零件零關稅之進口優惠。 申核優惠期限最多不超過6個月,自每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或自7月1日至12月31日計算。 第57/2020/ND-CP號公告自本(2020)年7月10日起生效。

A:目前在越南市場上LED燈之種類豐富且具有市場潛力。惟因市場存在品質欠佳之產品,影響使用安全,故越南科技部頒布第08/2019/BKHCN號公告有關LED燈產品之國家技術標準(QCVN19/2019/BKHCN標準),同時頒布第3810/QD-BKHCN號決定,規定LED燈須依照第QCVN19/2019/BKHCN號標準進行品質檢查。 根據上述規定,自2020年6月1日起越南國內生產及進口之LED燈產品在市場銷售前須滿足第QCVN19/2019/BKHCN號標準之規定,LED燈產品須滿足EMI(干擾)和EMS(抗干擾)兩大方面之測試。 固定及移動式之LED燈包括:LED 燈泡、LED tube、LED downlight、LED Luminaire及所有具有ballast之LED 燈均屬於上述標準之適用對象。自6月1日起在市場銷售前企業須進行檢驗及符合標準之認證(第QCVN19/2019/BKHCN號標準),且執行工商部有關最低能源效率及張貼節能標籤。

A: 本年1至4月份越南對外貿易總額為1,589億4,200萬美元,較上年同期成長0.8%,前5大貿易夥伴依序為中國大陸、美國、韓國、日本及我國,其中越南對美國出口增加11.9%。以單月份觀察,本年4月份越南對外貿易總額為362億2,100萬美元,較上年同期減少12.5%,其中出口為176億2,700萬美元,進口為185億9,400萬美元,逆差為9億6,700萬美元。 累計本年1至4月越南與我國貿易總額為66億1,390萬美元,較上年同期成長16.1%,其中自我進口51億5,180萬美元,較上年成長12.3%,對我出口14億6,210萬美元,較上年成長31.7%。累計對我國貿易逆差為36億8,970萬美元,較上年同期成長6.2%。本年1至4月份,我國為越南第5大貿易夥伴,第3大貿易逆差國(次於中國大陸、韓國),我國為越南第10大出口市場(次於美國、中國大陸、日本、韓國、香港、德國、荷蘭、泰國及英國),第4大進口來源國(次於中國大陸、韓國及日本)。 台越雙邊貿易單月份分析方面,本年4月份越南與我國貿易總額為15億4,100萬美元,與上年同期相同,其中越南對我出口3億7,120萬美元,較上年同期成長19.7%,自我進口11億6,980萬美元,較上年同期減少5%,逆差為7億9,860萬美元,較上年同期減少13.3%。  

A:越南財政部頒布第28/2020/TT-BTC號公告,廢除證券、保險及銀行金融領域相關之9項法規。被廢除之法規包括: 1.2009年10月2日第194/2009/TT-BTC號公告 2. 2005年12月22日第99/2005/QD-BTC號決定 3.2011年7月7日第99/2011/TT-BTC號公告 4.2011年8月17日第121/2011/TT-BTC號公告 5.2012年6月20日第101/2012/TT-BTC號公告 6.2013年5月6日第57/2013/TT-BTC號公告 7.2013年7月23日第96/2013/TT-BTC號公告 8.2007年8月30日第105/2007/TT-BTC號公告 9. 2012年3月2日第35/2012/TT-BTC號公告 第28/2020/TT-BTC號公告自本(2020)年6月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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